公告
时间:2024-06-17 16:25 浏览量:次
1、公告条件
发布人为长春公交集团,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主要为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审与备案、演练咨询服务。
2、服务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公共汽电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规范》(JT/T1018-201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20)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及备案。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评审、演练咨询服务。
4、报名公司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应急预案的咨询服务经验,并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应当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高级工程师职称,项目组成员3人,应当同时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质、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如成立未满3年,需提供成立至今所有完整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6)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7)本次比价不接受联合体。
上述条款要求材料应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明确列明,如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将被判定为资格不合格,不参与后续报价。
资格证明文件目录:1.营业执照;2.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3.业绩证明材料;4.人员资质证书;5.财务报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提供材料复印件)
5、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
6、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旭、张权
(2)联系电话:0431-85861829
(3)地址:南关区卫星路6029号公交集团安全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