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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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作部职责范围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集团公司党委的决议、决定;起草以党委名义行文的有关文件、材料等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各基层单位的政治思想宣传工作。
三、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抓好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会同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基层单位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批复工作。
五、制定集团公司中、长期和年度党员发展规划,负责计划发展对象的培训;负责党总支、支部组织发展工作的考核工作。
六、负责集团公司党委任命的政工干部及集团公司机关政工干部的管理、考核、任免手续的报批。
七、负责政工职称评定的组织申报和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党内信息的搜集、归纳、整理、传递工作。
九、负责调出、调入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内部跨单位调动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十、负责集团公司党的思想、组织、宣传、作风建设;开展党建活动、组织党内竞赛,负责党员责任车的评比、考核、选树和推广典型经验工作。
十一、会同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管理和培养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集团公司的统战工作。
十三、负责集团公司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集团公司党组织外调接待信函的收发工作。
十五、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制度,负责集团公司理论中心组的学习工作。
十六、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宣传工作、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及方案工作。
十七、负责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工作。
十八、负责集团公司的对内对外宣传及舆论导向工作和《长春公交报》的采编、出版工作。
十九、负责集团公司选树、总结、推广、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工作。
二十、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有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制度,指导检查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理论学习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十一、负责抓好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负责团组织换届改选;基层单位团组织的设置、调整和团的组织发展、团干部的培训;负责市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的选树、宣传、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指导基层团的组织建设。
二十二、完成上级和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