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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公交集团召开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

时间:2015-12-04 16:12 浏览量:

长春公交集团召开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专题会议
      2015年12月4日上午9时,长春公交集团党委、纪委组织集团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专题会议。会议由集团党委书记助理张国庆主持。
      会上,集团邀请了市委党校党建党史教研部主任王文波教授结合典型案例,围绕《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指导思想,并就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执行等进行了详细解读,使《准则》和《条例》在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中入心入脑,使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集团党委书记助理张国庆代表集团党委、纪委强调了三点意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集团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到《准则》和《条例》的极端重要性,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准则》、《条例》的学习教育。一是广大党员干部要熟练掌握两部党内法规,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宗旨,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当好标杆,做出示范,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解决最突出问题。三是要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实现党员学习全覆盖。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把《准则》、《条例》作为执纪问责的武器和装备运用好,切实让党纪党规发挥作用。四是要开展好《准则》、《条例》的宣传报道。各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认真抓好《准则》、《条例》的贯彻实施。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决不能只是“说说”、“写写”、“挂挂”;决不能“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必须在学深悟透的基础上,拿出实招、硬招、狠招,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真正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