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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区全国文明单位现场会在集团召开

时间:2016-08-04 11:46 浏览量:

       新闻背景:
       2015年2月28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京召开,隆重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长春公交集团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多年来,集团持之以恒抓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不懈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深入广泛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加强创建活动组织领导,组织全员学习、推进道德实践、开展志愿服务、厉行勤俭节约、履行社会责任,激发员工正能量。集团自觉履行社会职责,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把公交车这一流动的窗口作为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弘扬正能量的主阵地。集团充分发挥各类文体协会作用,结合重大节日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先后举办了职工羽毛球、拔河、乒乓球、篮球比赛等,凝聚了职工力量,激发了职工潜能,企业文化魅力得到了进一步彰显。在全国首创“主题文化车厢”,一车一主题,一车一特色,成为长春公交特色企业文化品牌,得到了新闻媒体和国内同行业的广泛关注,成为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全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
       6月15日,长春市文明办主任姚丽、长春市文明办城市创建处副处长张嘉航、长春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研究会秘书长杨晓婧,以及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明办主任、各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人和30家全国文明单位相关人员一行近100人来到集团调研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情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孙东林,副总经理张志良陪同调研。集团党委副书记张国庆简要汇报了集团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
       观摩团一行观看了集团巴士公司水鼓表演,并对集团丰富多彩、有声有色的文化建设,以及文明新风的良好传播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参观集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集团好人榜、集团党建园地、集团主题文化车厢时,长春市文明办主任姚丽对集团客运服务、规范有序的管理、以人为本的服务给予了高度评价。姚丽主任指出,长春公交集团始终坚持高点定位、高标要求,打造了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文明品牌。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组织严密、措施有力,切实将文明建设工作作为促进提升企业改革发展的手段和载体,与企业自身实际紧密结合,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实现了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双丰收”,希望长春公交集团进一步巩固提高文明建设成效,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