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提质增效工作 促进集团管理提升
时间:2016-11-07 10:43 浏览量:次
根据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对开展本项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按照集团提出的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发展、安全稳定、保障服务”的总基调,集团围绕今年提出的创建“市民满意公交”的发展目标,通过“抢抓机遇,创新发展”,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夯实基础工作,实现企业总体工作目标,集团决定,2016年及2017年间,在全集团范围内深入开展提质增效活动。
集团将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重大机遇,借助实现“十三五规划”良好开局及“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促进管理创新。苦练内功,深入挖潜,增收节支,增产节约,降低成本,向强化管理要效益,向创新发展要效益,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实现企业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企业全员参与的提质增效活动,集团将在计划管理,财务成本,运营管理,机务管理,劳动人事等管理方面下功夫;通过建设公交调度指挥中心,加快集团公交智能化建设;推进一卡通建设,充分利用公交IC卡平台,服务于广大乘客;发展新能源汽车,保证市民绿色出行,安全放心出行;强化质量管理和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使集团各项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了保证提质增效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集团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研究,在增产增收的管理方法及措施上做文章,全方位降低消耗,节约开支,保证专项资金、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与控制;同时,要求集团各业务部门强化管理措施,要为基层服好务。机关各业务部门,要对本部门管理指标及专项管理工作,提出控制目标。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监管力度,严格做好对基层各单位专项检查考核工作。
集团提质增效工作中,特别制定出了奖励办法。各单位在提质增效活动中增收节支部分,以本单位利润形式体现,集团将按照经济责任制规定进行考核,奖励给各单位。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的考核办法,在提质增效活动中增收节支部分,对所属部门及职工进行考核与奖励。专项管理工作的考核与奖励,按集团经济责任制规定执行。
为保障此项工作卓有成效,集团成立了由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孙东林同志为组长的提质增效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并组织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明确目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提质增效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并将此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大讨论活动及集团开展的“公交兴衰,我有责任”活动紧密结合,成立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提质增效工作领导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要认真查找、总结内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不足,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实行指标量化管理,将各项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和量化,将责任必须落实到每个车队(车间)、每个处室、每个车组(班组)及每位职工。同时,要建立完善的考核办法,实行奖优罚劣。全体职工必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真抓务实的工作精神,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使提质增效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集团将各单位提质增效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集团对各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先进单位评比的重要条件和依据。对在提质增效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集团要进行表彰。同时,集团将采取选树先进典型、经验介绍、开现场会等形式,全面有效地推进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