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动员 齐抓共管 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时间:2017-06-08 10:46 浏览量:次
全民动员 齐抓共管
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6月5日,我市召开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总结成绩、表彰先进,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要求,要顺应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做到“六个坚持”,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变成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过程,真正把长春建成“本地人自豪、外地人向往”的幸福城市。
市长刘长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17年是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表彰年,也是我市继2011年、2014年后,第三次冲击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深化创建工作,实现“三连冠”目标,既有利于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是全市上下落实巴音朝鲁书记对长春提出的“打先锋、站排头”要求,加快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最好实践。
就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王君正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以贯之地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深刻认识到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是加快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幸福长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现实选择,努力把深化创建的过程,变成增强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的过程。
在具体工作层面,要努力做到“六个坚持”:
要坚持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在增强文明城市的物质基础上狠下功夫。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解放思想中全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项目建设,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发展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
要坚持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在提升市民素质上狠下功夫。着眼塑造人、培育人、提升人,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根本,引导群众牢牢把握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导向和公民价值准则,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不断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规范全社会的文明行为、营造城市的文明氛围。
“风气好不好,关键看领导。”王君正特别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从小事做起,做“两学一做”的模范,遵守公序良俗,加强为人修养,保持高尚情操,带动社风民风。
要坚持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在夯实基层基础上狠下功夫。“文明城市创建不能政府自拉自唱,要把建设内容做实、做具体,让全体市民共同参与”。要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企业、文明出行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丰富创建载体、创新创建方式,引导群众争做文明的践行者、传播者。
要坚持以强烈的文化意识为引领,在优化城市环境上狠下功夫。把创建文明城市规划与整个城市规划相衔接,突出抓好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要不断挖掘城市历史文化底蕴,下大力气解决生态、交通等方面的“城市病”,使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展示出魅力、洋溢着和谐。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在增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上狠下功夫。“创城不是为了拿牌子,而要以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要努力“便民”,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坚决杜绝“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和“吃拿卡要”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要努力“惠民”,深入实施幸福长春行动计划、暖流计划,多为群众办实事,多做雪中送炭的事。要努力“利民”,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
要坚持正面引导、激浊扬清,在营造创建声势上狠下功夫。组织开展多层次、常态化的宣传教育,高密度、大视角的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声势,让创建工作的目标、标准、要求和文明规范家喻户晓、人人坚持。
王君正最后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相互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强监督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积极有效向前推进。
会上,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庭凯宣读了表彰决定,朝阳区等5个单位作表态发言。
此次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会议,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不断提升城市形象的坚强决心。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形象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最具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城市品牌。长春市一直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过22年的创建历程,已经形成了具有长春特色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今年是我市继2011年、2014年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后,第三次冲击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创建活动既承载着全市上下建设美好生活的不懈追求,也是落实省委提出的“打先锋、站排头”要求、建设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生动实践。全市上下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必胜信念,全力以赴开展创建活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多年来,我市一以贯之坚持“创城为百姓、百姓共创城”理念,明确提出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为了拿奖牌、得荣誉,而是要让人民群众在创建过程中增强幸福感和满意度。因此,无论是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还是治理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交通秩序、规范市民行为、丰富文化活动、健全社会保障等等,都是要通过各项便民、惠民、利民举措,回应全体市民对建设幸福长春的迫切要求。同时,广大市民是城市文明的创造者,是文明创建的主体,每一个生活、工作在这座城市的人,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讲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和监督员,共同构建和谐美好、积极向上的长春。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这项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建设等方方面面,需要各方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形成文明城市创建的强大合力。我们要进一步梳理过去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创建的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改善的是环境,提高的是城市实力,受益的是群众。让我们举全市之力,咬定目标,全力以赴,向着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目标再出发!
本文转载自长春日报“长春政事”公众号,记者:张源珊;摄影:李天;编辑:刘洪磊;责编:李蕴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