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民族公交肇始
时间:2018-11-19 14:39 浏览量:次
说起长春市公共交通的起源,现在流行的主要有五种说法:一是1914年,长春商人邹筱亭创办了长春第一家汽车运输行,购置了两辆美国克莱斯勒牌8座汽车,用于汽车出租服务;二是1915年期间,多名商人申请创办汽车行;三是1919年2月,和登洋行和共和商会太盛公司合办了自动车行,同年5月,由日本人山下藤藏开办的“泰山汽车行”;四是1927年,商人马监堂申请建立的兴埠汽车行;五是1935年,由日本人建立的新京交通株式会社。通过查证史料,1927年成立的长春兴埠汽车行设置了站务设施和固定的路线和里程,具备了城市公共交通的基本元素,可以说是长春城市公共交通的开始。
在长春设治的前100多年的时间里,长春的交通是以轿子、人力车和马车代步的。民国后,长春的交通也没有什么大的改观,只取消了轿子,仍以人力车和马车为主,官方记载当时有人力车443台,马车537台。
1914年,长春商人邹筱亭创办了长春第一家汽车运输行——华立自动车行,购置了两辆美国克莱斯勒牌8座汽车,标志着长春进入以汽车为工具的城市交通时代。但是其主要功能是针对个人的汽车租赁服务,其功能不符合公共交通的要素条件。
1915年,陆续又有多名商人申请创办汽车行,但多数未获得审批。
1919年2月,和登洋行和共和商会太盛公司合办了自动车行。同年5月,日本人山下藤藏开办“泰山汽车行”,从此长春有了外国人经营的汽车出租业。
可以说这个时期长春公共交通的雏形已经展现了,但当时的吉长道尹竟以“通行汽车,马车、人力车将面临取消。几千车夫失业,有失公允”为由,对汽车参与营运进行限制,运营不久,这些自动车行,就被取消了运营资质。1922年,长春仅有客货运营汽车23辆。
1926年初,长春商人马监堂,看到了长春公共交通的商机,遂向吉长道公署请求创办汽车行,申请批准购置车辆,批准营运线路和价格。吉长道尹不敢擅自做主,又转呈吉林省巡按使审批。吉林省巡按使以手续不合驳回,但同时要求经营者详拟章程,呈侯官厅派员检查,如没有什么弊端,才可以上报股票样式,缴纳注册银两,而后合发执照。按照吉林省巡按使的批复,马监堂又做了精心准备,把办理汽车行的申请再一次呈报给了吉林巡按使。1926年11月,吉林省巡按使在马监堂呈报上批复“查汽车之设,行驶地面,与往来行人尚无滞碍”,准许先行试办,批准了由头道沟至长春车站,二道沟至长春车站的两条线路,票价是每人每公里7分钱。
呈报批复下来后,马监堂购置了10辆美国福特式轿车,这种车发动机为8马力,载重量1吨,除司机助手外,可载客14人,有侧窗4个,车门设置在车辆后部,供乘客上下车,司机则由旁门上下车,当时车速每小时50华里。
1927年7月,兴埠汽车行正式开张营业。由于车速快、载客量大,乘车的人很多,营运效果十分明显,收入也非常可观,兴埠汽车行声名大振。1927年底,车行的车辆又增加了14台。而后又增开了长春至农安,双阳、磐石、长岭4条长途线路,壮大了企业的规模。
据《长春县志》记载,长春“汽车现计有二十四辆,为兴埠行管驶,每届冬令,揽载旅客,往来农安、双阳、磐石、长岭诸县。”该行于1929年还在双阳、农安等地设立分行营业。
吉长道尹公署指令
汽车图示及电力强度
长春兴埠汽车行市内汽车线路图
《长春县志·挽输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