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解读】GB/T 371113.2—2018 城市客运标志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时间:2019-11-25 14:06 浏览量:次
GB/T 37113《城市客运标志》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公共汽电车;
—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
本部分为GB/T 37113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1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城市客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29)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济南市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共交通研究所、济南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郑州天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学。
一、标准编制背景
(一)我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标志特点与问题分析
1.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领域的标准建设滞后
国家标准GB/T 15565—2008《图形符号 术语》、GB/T 5845.3—2008《城市公共交通标志第3部分:公共汽电车站牌和路牌》实施以来,已有诸多内容不适应行业发展和管理实际,原标准内容已难以有效指导目前新形势下全国各城市的客运标志的建设。而地方标准主要针对各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缺乏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普适性,总的来说都还不够系统和完善。
2.各地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由于相关标准的建设水平滞后,很多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的设计和设置往往过多依靠设计者和建设者的主观经验,存在较多的随意性和灵活性,各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的设计水平参差不齐、缺乏规范性、统一性。
3.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的落后影响了公交系统的发展水平
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设计设置维护水平的相对落后,尤其是功能性和美观性不足,不能满足乘客的需求,妨碍了公交吸引力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影响了公交系统乃至整个城市的形象。
(二)标志设置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
1.标志设计不够合理
一是公交站牌不容易识别;二是标志设置的层次性不清楚、连续性差;三是不同管理界面之间的衔接不好。
2.标志设置不够合理
标志设置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站牌的高度以及站牌上信息位置高度未能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获取需求;公交车内线路图的位置不科学,让乘客不能从容地得到出行信息。
3.对残疾人群的需求考虑不足
一是缺乏必要的导向标志,造成残障人士使用专用设施的时候不知道有相关功能或者不会使用;二是缺乏触觉和听觉导向标志;三是标志设置位置不合理。
4.广告设置影响了标志的功能性
公交车站、场站的广告设置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广告版面过大和在同一空间内广告设置过多,占用了标志的设置空间,真正的公交信息被遮掩。
5.可变标志安装不足
相比传统的标志,以电子站牌、车辆运行位置显示牌为代表的可变标志在美观性、功能性和服务性上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目前,电子站牌等可变标志已经在我国部门大中城市开展了应用,但安装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6.标志维护不及时
一是由于站牌等标志安装高度较低,易于发生破损、变形、图形和字号脱落、退色、不正常显示、光源损坏等;二是由于站点、线路调整较为频繁,站牌、线路图等标志的信息经常发生变化,标志信息调整滞后现象比较普遍;三是部分站牌贴满小广告,乘客无法看清站牌上的信息;四是电子站牌的故障率较高,维修周期过长。
7.标志设置的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由于大多数城市有多家公共汽电车运营商,特别在客运枢纽,不同空间的标志分属于不同的责任单位。目前,有些城市尚未建立统一的标志安装维护管理机制,造成了标志管理职责分工不明确,严重影响了标志设计设置维护工作。
(一)依据标准化法律法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标准编写符合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规定。
与包括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5768.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 13094《客车结构安全要求》、GB 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等在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保持一致。
(二)注重与地方实际结合
由于我国各地区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在制定本标准时特别注重同地方实际的结合,在指定标准规范内容的同时又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间(例如图形符号的颜色不做详细规定、侧路牌、线路牌给予多个位置选择等),使得地方特色得以发挥,避免推荐性标准变为强制性标准。
(三)注重前瞻性
标准编制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借鉴国外及国内其他城市优秀做法,如公交中途站、场站线路索引标志的设置,提升公交人性化服务;另一方面更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增加如LED和充换电设施标志内容,增强标准的前瞻性。
标准的结构共分为9章,并含4个附录: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5.位置标志
6.导向标志
7.安全标志
8.综合交通信息标志
9.制作与维护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标志设置位置示意图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城市公共汽电车场站标志设置位置示意图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标志图形符号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标志示例
GB/T 37113的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标志的基本要求、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综合交通信息标志的设置要求,以及制作与维护要求。
适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和场所的标志设置。
五、标准主要内容说明
本标准除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外,主要包括基本要求、位置标志、导向标志、安全标志、综合交通信息标志的设置要求,以及制作与维护要求共6个部分。
规定了城市公共汽电车标志型式设计、设置、颜色、制作维护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并给出了车辆、场站标志设置示例。
位置标志示例
位置标志分为车辆与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车场两部分。车辆包括上下车门标志、老幼病残孕专座标志、车辆无障碍标志、其他位置标志;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车场包括公共汽电车车站位置标志、出入口标志、公共服务设施位置标志、充换电设施标志。规定了位置标志的内容、图形符号、设置位置,并给出了示例。
导向标志示例
规定应设置公交站点及枢纽导向标志、出入口导向标志、换乘导向标志、枢纽站站台导向标志和公共服务设施导向标志。规定了标志设置内容、版式等基本要求,并依据GB/T 20501.6的规定给出了相应的示例。示例中的距离仅做示范,也可设置为其他距离。
根据GB/T 2893.1(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警告标志、安全状况标志、消防设施标志)和GB 30678(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指令标志、警告标志、安全提示标志、消防设施标志)的规定,结合公交行业实际,将安全标志确定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劝阻标志、安全提示标志、消防设施标志5类,规定了应设置的标志种类、位置、包含的内容并给出了示例。
禁止标志分为车辆禁止标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标志、禁止与驾驶员谈话标志、禁止倚靠标志、禁止头手伸出窗外标志、禁止吸烟标志)和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车场禁止标志(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标志、禁止吸烟标志、禁止攀爬标志)两部分;警告标志车辆警告标志(当心夹手标志、当心台阶标志、当心碰头标志、上下楼梯注意安全标志)和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车场警告标志(当心站台间隙标志、当心触电标志、当心车辆标志、注意行人标志)两部分;劝阻标志分为车辆劝阻标志(请勿触摸标志、请勿乱丢废弃物标志、请勿向窗外扔东西标志、请勿携带宠物标志)和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车场劝阻标志(请勿翻越护栏标志)。安全提示标志依据GB 13094规定了应急出口的设置位置、样式以及车辆上应急锤、自动破窗装置等应急逃生设施附近应设置清晰可见的符号或文字标示,同时依据GB 13495.1对场站的安全出口标志、疏散方向等标志的设置做了相应的规定;消防设施标志的设置应符合GB 13495.1的规定,在此不做赘述。
综合信息标志示例
包括车辆及首末站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车场两部分。车辆综合交通信息标志包括路牌标志、车厢线路图和线路走向图、车辆其他信息标志;首末站、中途站、枢纽站、停车场综合交通信息标志包括站牌标志、线路索引标志、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和场站其他信息标志。其中站牌标志、路牌标志规定了站牌、路牌的设置内容、位置、颜色、版面文字和规格尺寸要求,主要参考并引用GB/T 22484和GB/T 5845.3的规定。车辆线路图和线路走向图、线路索引标志、车辆其他信息标志和场站其他信息标志规定了设置位置、内容、数量等基本要求并给出了示例。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 5768.2和GB 5768.3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