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优先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公交优先 >

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行动计划

 

为全面推进“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依据《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5—2018年)》,制定2015年行动计划。

一、规划引领工程

(一)编制《长春市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完成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制定我市中远期交通运输发展行动纲领、项目计划及保障措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二)完成《长春市“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满足城市空间调整和市民出行需要,优化公交发展布局,强化项目支撑引领,形成结构科学合理、功能层次分明、 衔接顺畅有序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

(三)编制完善《长春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综合分析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现状,科学预测公交发展需求,加快构建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

(四)编制《长春市城市出租汽车专项规划》。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目标,规划出租汽车运营场站,进一步提高出租汽车的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五)启动编制《长春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完成对城区路网现状、居民出行、交通组织、配套设施等调研,提出我市慢行交通发展战略。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网络优化工程

(六)完成地铁1号线工程所有车站和线路区间的土建结构,安装、调试部分设备;完成地铁2号线工程5个车站的主体结构,另外9个车站的主体结构完成50%以上,完成 部分线路区间土建工程;完成轻轨3号线东延线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开展征地拆迁;启动建设北湖线工程实验段。

责任单位:轨道集团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七)新辟、调整公交线路10条以上。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公交集团、各民营公交企业

(八)依托“两横三纵”快速路,开设公交快线。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公交集团

(九)针对净月、南部新城、高新、汽开等区域存在的公交盲点,探索开设社区巴士。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公交集团

(十)满足我市城区“潮汐式”客流和偏远位置大型企业通勤需要,探索在早晚客流高峰开设日勤车、定制公交等新型公交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公交集团

(十一)改造升级54路有轨电车,完成55路有轨电车线路建设。

责任单位:公交集团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绿园区政府

(十二)对城乡客运班线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协调工作,提出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革方案,适时组织推进。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相关县(市)区政府、公交集团

(十三)按照公交设施标准化、道路建设标准化原则,完成城区周边区域公路路网建设养护500公里,同步配套建设公交站务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相关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启动快速公交系统(BRT)前期调研论证工作,提出可行性意见。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交集团

三、场站设施工程

(十五)启动长春龙嘉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方案论证。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九台区政府

(十六)推进长春站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南广场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地下土建工程,力争年底完成总投资的50%。

责任单位:轨道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宽城区政府

(十七)启动长春南综合客运枢纽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方案论证。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建委、南关区政府、轨道集团

(十八)依托长伊公路、机场大道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公交运营场站,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朝阳区政府

(十九)启动建设净月潭公共交通枢纽,实现公交车夜间暖库停放。

责任单位:净月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公交集团

(二十)建设南部新城公交运营场站,配建暖车库。

责任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公交集团

(二十一)启动北亚泰大街公交运营场站项目,配建公交保养厂。

责任单位:公交集团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

(二十二)在具备条件的公交首末站,启动建设一批集运营调度、司乘人员休息等功能为一体的公交调度站。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市容环卫局、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公交集团

(二十三)建设亮化式公交集合站牌50个,建设公交候车亭50个。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市建委、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公交提速工程

(二十四)具备条件的街路增设公交专用道。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二十五)选择3处以上公交客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交通节点,进行公交优先通行信号配置。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园林局

(二十六)在公交专用道上安装固定拍摄设施20处,在公交车上增加移动抓拍装置60套,将快速路下的公交专用道同步纳入到快速路智能管理系统中。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建委、市交通局

(二十七)结合城市道路新建和改建,在具备条件的道路上建设一批标准化港湾式停靠站,实现公交车无障碍停靠。

责任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五、智能公交工程

(二十八)启动长春市综合交通运输指挥中心项目前期工作,完成项目选址和方案论证。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十九)启动建设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完成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及审批工作,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工信局

(三十)启动建设出租汽车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出租车信息管理系统示范试点工程,完成前期立项工作,筹措项目建设资金。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三十一)编制《长春市“交通一卡通”建设方案》,推进“交通一卡通”建设。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轨道集团、公交集团、各民营公交企业、各出租车企业

六、绿色交通工程

(三十二)新增、更新城市公交营运车辆400台,更新出租汽车750台,优先选择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公交集团、各民营公交企业、各出租车企业

七、运营服务工程

(三十三)建设长春市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中心,完成房屋改造、设备购置、场地规划等任务,年底前投入使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

(三十四)制定完善应对自然灾害、运营事故、暴恐和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建立公交安全防范定期培训及演练制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轨道集团、公交集团、各民营公交企业

(三十五)开展以“暖车库”、“暖候车”、“暖车厢”为主题的温暖公交工程,所有车辆安装暖车设施,对扶手进行温暖处理,座椅配备温暖坐垫。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公交集团、各民营公交企业

(三十六)深入开展公交行业“争文明之星、创文明线路、树文明企业”服务创建活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公交文明服务创建机制。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轨道集团、公交集团、各民营公交企业、各出租车企业、各公路客运企业

(三十七)在骨干线路公交车上布置主题文化车厢200台以上,重点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公交集团

(三十八)在10条公交线路车辆上实现免费无线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公交集团

八、机制保障工程

(三十九)出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施意见》,明确财政、规划、用地等方面对公共交通的支持与保障。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法制办、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编制《城市公共交通标准化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的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市法制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十一)研究制定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四十二)完善长春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分中心基础设施,开通交通运输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简化和规范审批程序,对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实行项目代办制,为企业提供优质 便捷的审批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十三)制定深化公交体制改革方案,按照分步实施、确保稳定的原则,深入推进公交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市审计局、市公安局、市法制办

(四十四)将“公交都市”创建工作列入“幸福长春”行动计划,并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督促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年度创 建任务。

责任单位:市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各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四十五)通过多种媒介、多种宣传手段,借助公交出行宣传周和无车日等活动,积极倡导市民树立绿色交通出行的理念,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公交都市”示范城市 创建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建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