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达公司智能调度管理平台)
第一章、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招投标相关法规,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长春公交集团信息化办公室,对“长春公交集团北达公司智能调度分平台(二级)系统集成建设及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集成商、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 CCGJjt2015-01-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公交集团北达公司智能调度分平台(二级)系统集成建设及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设计范围:机载容量1000/台)。
- 采购最高限价:
四、标项:长春公交集团北达公司智能调度平台指挥系统(软、硬件及机房装修):
- 分公司机房整体系统搭建。
- 分公司智能调度监控基础平台搭建。
- 营运路队智能调度监控互联建设。
- 分公司安防互联建设。
- 智能调度软件。
- 业务管理软件。
- OA办公软件。
- 分公司机房整体装修。
长春公交集团分公司智能调度平台指挥系统机房建设及设备:
1、硬件部分:
1.1、分公司智能调度平台是长春公交集团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
1.2、分公司二级智能调度平台建设是全面研发、推广的准入瓶颈,利用现有2g/车载终端设备及场站安防监控设备进行互联集成。
1.3、实现与未来集团公司一级ERP平台数据传输和信息对接。
2、软件部分:
2.1、智能调度软件:行车作业计划、车辆统计报表、个性管理需求。
2.2、业务管理软件:财务、统计、安全、营运、机务、供应等。
2.3、OA办公软件:行政办公、业务流转、自动管理、党群纪检、门户网站等。
3、装修部分:
3.1、施工资料依据:
建筑图纸,布局设计图(平面图),强电设计图,弱电设计图,水暖修改方案,门禁设计方案,地板铺设方案,隔断安装方案,吊棚安装方案,墙面涂料方案,防水、雷、静电、抗干扰等方案。
3.2、质量标准:
3.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
3.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饰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3.2.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QBJ-88。
3.2.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QBJ300-88。
3.2.5、《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
3.2.6、《建筑装饰工程、质量监控和通病防治》。
3.2.7、严格按照以上相关标准施工。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3、所投产品须为中国现行境内企业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4、投标人应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为原件,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证明原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采购项目文件的获取方式:
与长春公交信息办联系索取。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月17日 16:30分。
十一、投标文件的送达: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 2015年1月23日 9 时 。
十三、开标地点:长春公交集团会议室。
十四、投标供应商的计算: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十五、招标公告发布:本招标公告在长春公交集团网站或中国公交物资网站公告栏发布或与长春公交信息办联系。
十六、采购人: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信息化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029号
邮编:130028
联系电话:0431- 85808106
十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文件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方式联系:
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电话:0431-85808106 联系人:孙 刚
长春公交集团信息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5808096
联系人: 房 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说 明 和 要 求 |
---|---|---|
1 | 采购人 |
长春公交集团物资供应公司、信息化办公室 |
2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公交集团分公司智能调度分平台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设计范围:机载容量1000台/车)。 |
3 | 采购项目编号 | CCGJjt2015-01-001 |
4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资金 |
5 | 采购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 |
标项:长春公交集团分公司智能调度平台指挥系统机房建设:硬件:65万元、软件75万元、机房装修15万元。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评标方法 | 最佳方案、最佳配置、最低评标价法 |
8 | 投标人对采购项目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采购项目文件发布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
9 |
构成采购项目文件 的其他文件 |
采购项目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补充通知书为采购项目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1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 1月 17日 16 时 30 分。 |
1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十万元人民币。 交款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现场交付现金或3日内汇入长春公交集团账户。(以汇款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须在汇款单上标明采购项目编号)。 收款单位: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大经路支行 银行账号:4200222709000001141 |
12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可在货物表中的第一标项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完整的投标报价。报价中包含运输、施工、设备、劳务、管理、货物、安装、维护、保修期内的保修、技术培训、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
13 | 备选投标方案和报价 | 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
14 | 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5 | 分包或转包 |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
16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20天。 |
17 | 签字盖章 | 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
18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 1份(电子版1份);副本4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份。 |
19 | 投标文件的装订 | 正本和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
20 | 投标文件封面的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并分别在右上角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
21 |
投标文件 外层密封袋的标注 |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
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长春公交集团信息化办公室 |
2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15年 1月23 日 9 时 。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公交集团会议室。 |
24 | 质量保证金 |
合同总金额的10% 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清。 |